用美和技术两方面衡量生活的合理性。网页界面设计是将技术性与艺术性融为一体的创造性活动。
在网页出现的早期,和设计发展的早期阶段一样,网页设计是以功能性为第一指导原则,以技术因素为主要考虑对象,以完成或实现必要的功能为目标。以字符组成的界面可以起到基本的信息传达作用,同时技术要求相对较低,易于实现,并且有较好的稳定性,故而这种形式的界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人机交流的主要形式。
我国对网页界面设计这一课题的系统研究还略显薄弱,特别是载艺术设计领域中对网页界面设计的探讨尤显不足。
版式设计对设计人员的综合能力与文化素养要求比较高,往往不如文字编排和图形设计那样容易把握。
从艺术领域来看,色彩本身及其有无,并不意味者艺术作品的艺术性的高低,但在网页界面设计领域,彩色的网页总是要胜于单色的网页。
一般情况下使用256色就可以将图片的色彩基本还原出来。
网络信息的受传者存在着职业、文化、修养、兴趣、生活经验以及消费水平等方面的明显差异,因此在网页界面中出现的视觉形象要适应大多数浏览者的口味,越明确,越通俗,越具体越好。
在这样一个内容丰富、信息繁杂的巨大网络世界里,网页界面设计必须以其强有力的视觉冲击效果来吸引浏览者的注意,进而使特定的信息得以准确迅速地传播。这就要求网页界面设计的形式应力求删繁就简,“以少胜多”,一切分散浏览者注意力的图形、线条、可有可无的“装饰”都应摒弃,使参与形式构成的诸元素均与欲传播的内容直接相关。
“简洁”是各种艺术形式都必须遵循的普遍原则,正所谓“无声胜有声”,网页界面设计尤其要做到这一点。在社会文化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,人们因文化素质的提高和价值观念的变化,生活情趣和审美趣味更趋向简洁、单纯。简洁的图形,醒目的文字,大的色块更符合形式美的要求和当今人们的欣赏趣味,给人以悦目、舒适、现代的感觉以及美的享受,令人百看不厌,并能回味无穷,联想丰富。
网页界面可以依据其传达信息内容的特点来进行类型的划分,主要可分为6种形式:
(1)信息查询类:以实用功能为主,注重视觉元素的均衡排布,较少装饰性的元素,如Yahoo!。
(2)大众媒体类:如新浪网新闻中心。
(3)宣传窗口类:从企业特有形象入手,充分表现企业文化特征,如Adidas。
(4)电子商务类:使浏览者在访问时进行愉快的交流是设计的重点,要求既要具备人们乐于接受的交互性,又要有吸引浏览者注意的页面形式,如当当书店。
(5)交流平台类:以方便使用为主要特点,指示性强,易于理解,如BBS。
(6)网络社区类:由于网络社区通常不带有商业性质,因此它的界面设计可以根据社区内容充分发挥创造性,营造一个自由、舒适、愉快的氛围。